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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0年计划为中小企业强身健体
目前,新加坡中小企业有10多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2%。为了使中小企业更具活力和经得起知识经济的考验,新加坡政府制订了《新加坡中小企业21世纪10年发展计划》(SME21)。
SME21三大目标:培养一批高增长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到2010年,年营业额超过1000万新元的中小企业从2000家增加到6000家;
发展具有高生产力的中小企业。到2010年,零售业中的中小企业生产力提高1倍;
创造一个具有知识基础的、亲商的企业环境。到2010年,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交易的中小型企业从8000家增加到32000家。
为了实现SME21所定下的目标,新加坡政府在企业、行业和宏观3个层次上制定了指导性策略。
在企业层次上,目的在于使各企业完成从传统式到现代化经营,从模仿式到创新式运行的转变。这一层次突出的主题是对中小企业在电子商务方面的介绍。例如,政府将设立一所专门介绍资讯科技和电子商务的虚拟大学,并通过网络开放给企业管理人士。
在行业层次上,策略之一是鼓励行业内和行业间的合作;策略之二是大力提升服务行业的素质。
在宏观经济环境方面,SME21目的在于将中小企业在规模上的局限转化为一种潜力,并确立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伙伴关系,而非依赖与被依赖关系。
在SME21所有的措施中,中小企业顾问制和中小企业沙龙的推动力非常突出。这两项都是在中小企业管理人才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领导才能培训活动。
此外,新加坡政府决定,由生产力与标准局带头,组成由政府机构、商会、工业协会和私人企业等多方代表组成的实施委员会,负责SME21的具体落实工作。这一机构的主要职能如下:
首先,推动科技创新。生产力与标准局在科研机构和工业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帮助企业利用科技改进产品和服务,提高竞争力。
其次,提供生产技术支持。在新加坡科学园,生产力与标准局有总值超过1亿新元的生产设备,能够在化工、电子、材料、机械制造、精密工种、食品科技、产品开发和自动化等多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在技术人才方面,生产力与标准局拥有约500名技术员工,其中有40%左右属专业人才。同时,该局与本地及海外的科研组织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内部技术力量上的不足。
第三,开发新的发展空间。对中小企业新科技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力与标准局实行全套的辅助支持。从分析企业的需求到形成产品概念,从设计生产过程到策划市场销售,都尽力为企业提供最好的支持,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此外也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第四,收取低廉的服务费用。生产力与标准局技术咨询服务以成本回收为原则,同时能享受大规模经营带来的经济效益。因此,中小企业所承担的费用要比单独开展项目所需费用少,这样无疑能有效减轻企业在资本开销方面的负担。
此外,政府鼓励中小企业在开发产品和改进生产工艺中发挥创意,增强竞争力。部分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应该努力向原件设计制造和原件品牌制造转化。
日本:强势政策打开中小企业生存空间
日本被称为“中小企业之国”。日本政府是发挥中小企业作用最成功的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制定完善的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体系
日本关于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备,条款具体。日本政府1963年颁布了《中小企业基本法》。该法案在日本中小企业的政策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既是日本长期推行保护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的实践经验总结,又是推出各项中小企业政策和法规的基本依据,被誉为“中小企业宪法”。到90年代初为止,日本先后制订了50多部有关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形成了极具日本特色的较为完备的中小企业法律保障体系。
二、成立指导、扶持中小企业的行政机构和民间团体
日本是世界上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体系最完善的国家,到目前为止已建立了自上而下、从官方到民间遍及全国的管理机构网络:1948年在通产省内设立了中小企业厅,下设有中小企业厅派生机构、中小企业审议会、社会团体与企业联合会,各都、道、府、县设立了中小企业局,通产省驻各地的派出机构(通商产业局)中设立了中小企业科。
三、营造适合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
一方面,实施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制度。主要是在税收方面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制定了各种中小企业税收减免及宽限政策。
另一方面,建立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分工协作关系,以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参与国际竞争,反映日本民族的团队精神。
四、建立中小企业所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日本政府1969年设立了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情报机构,向小企业提供海外投资、技术合作情报,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情报,以及经营管理与市场营销情报。该情报机构经常组织一些各行业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召开情报恳谈会,中小企业可以随时或定期向专家提出咨询或交流情报信息。该情报机构还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大量的专利信息、技术工艺信息和经营销售信息。
五、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帮助
日本通过国家出资建立“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国民金融公库”,向中小企业发放利率比民间银行低2%~3%的长期贷款。另外由政府和各种“组合”共同出资的商工组合中央金库,主要向各中小企业的团体贷款。
针对中小企业信用薄弱,从商业银行获取贷款难的特点,政府直接出资成立信用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协会,当中小企业无力偿还时,担保协会可以从信用保险公库获得相当于偿还全额70%~80%的保险金。
日本还建立了针对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投资体系,以大公司和大财团为投资主体运行。近年来,日本还建立了专门面向成长型新兴中小企业的证券市场。1991年又推出了柜台交易的最高形式——JASDAQ,1995年推出“第二柜台市场”。1999年5月8日,“大阪证交所”和札布、软件库两家公司联合在该证交所内创设了美国店头交易股市——纳斯达克的日本据点纳斯达克日本市场,更为中小企业打开了国际资本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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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共生协作”破解中小企业发展难题
策略之一
针对中小企业体质虚、竞争力低的状况,把做大、做强中小企业和提高其自主能力,作为构建大、中小企业协作机制的基础一环。主要做法:
引导、扶持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大型化。通过促进“新技术实用化”和“技术转让型开发”,促进大学和政府研究部门拥有的技术向中小企业转移;扩大中小企业对“短平快”研发项目的参与机会;增加对中小企业招聘高级人才的工资费用支持,并为高级人才受聘中小企业提供中介服务;通过税收优惠扶持中小企业兼并有技术的小型风险企业,促进结构调整和升级;建立200亿韩元的专项“产业结构调整基金”,用于促进中小企业之间的结构重组。
培育骨干零部件、元器件生产企业。政府和民间以“10大战略性零部件元器件开发”为中心,共同投资1.5万亿韩元,对从研发到批量生产进行全程支持;扩充中小零部件企业的技术、经营领域,2005年投入230亿韩元,扶持中小零部件企业参与开发。
帮助中小企业开辟海外交易渠道。到2010年计划建成100家能够从事国际经营的骨干中小企业群。为此,拟促进海外风险基金投向有发展前途的中小企业,支持其走向海外和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大韩贸易公社设立“综合机动支援队”,支持中小企业设立海外分公司;通过电子贸易网为中小企业提供交易中介和代理出口服务,并对中小企业开辟海外市场、举办展销会等提供广泛支持。
策略之二
把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以强凌弱的垂直、单方面关系转变为以公平协作为基础的互惠关系,通过大、中小企业“共生协作”机制,从制度上保障中小企业的振兴。具体做法:
推广“成果共享制度”,构建公正的伙伴关系。一种模式是大企业直接指导中小企业技术经营革新和改善工艺水平,对从降低成本、增加销售中所获得的利润实行共享。另一种模式是在某种新产品的企划阶段就让中小企业参与其中,双方就改变设计、实行标准化等降低成本的方案进行协商,对最终成果实行共享。政府提供1000亿韩元“大、中小企业协作事业费”,用于扶持中小企业降低成本、改善工艺所需的研发和设备投资。
推动互惠的技术和人才交流。在技术交流方面,大企业根据本企业的需要,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携手进行“进口替代”等战略性技术开发,大企业签合约保证收购所开发的产品;政府对有关开发项目和专利申请费用给予支持。同时,大企业向中小企业转让“休眠专利”,以提高其技术实力,政府则通过减免专利管理费等为其减轻负担。另外,积极展开“质量革新运动”,让大企业通过质量指导降低中小企业产品的不合格率。在人才交流方面,大企业把具有10年以上业务经历的骨干派到中小企业工作2年至3年,对其技术开发、财会及销售进行现场指导。在全国广泛设立“再就业介绍中心”,促进大企业的退休技术人才重返中小企业担任技术指导。到2005年2月,韩国大约已介绍1300名相关人员充实到中小企业。
通过扩大资本参与进行“战略合作”。通过法律,放宽大企业对中小企业参股的限制,鼓励、引导大企业对中小企业扩大基金和投资持股。设立1500亿韩元的“供货企业投资基金”,以扶持负责向大企业供货的中小企业的设备和研发投资。采取“连带贷款制度”,为回收中小企业供货贷款提供支持,让采购方大企业和供货方中小企业同时受益。2006年,韩国接受支持的采购大企业和供货中小企业分别扩大到800家和5000家。
策略之三
建立必要的体制,使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有动力、有约束、有评估,确保大、中小企业之间的“共生协作”取得实效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其中主要做法包括在公共采购时,对优秀大、中小协作企业实行优惠,在产品审查时给予加分和奖励;大企业对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共同研发支持时,对其扩大税收减免并给予贷款优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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