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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袁维霞 何益明
2008年08月29日11: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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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等人因参与境外网络赌博被我市公安机关查获,由于其涉及赌资100多万元,非法获利6万多元,近日,市检察院以涉嫌赌博罪依法对黄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2007年11月,黄某开始接触网络赌博,他觉得在网络赌博中“洗码”赚钱很快,于是便开始从事网络赌博。一段时间后,黄某便有了10万积分的管理权限(一积分等于一元),如果黄某发展了下线,其下线便要从黄某处购买积分。这时候,黄某便可以从发展的下线中收取千分之八比例的码钱,即不论输赢抽头投注金额的千分之八,有时黄某也收取投注金额千分之四的码钱,或者投注金额千分之二的码钱,若是下线输了,还可以提成下线所输掉的赌注的百分之二十。为了赚钱,黄某通过努力,发展了下线陈某、邢某、吕某等20多人,让这些人也参与到网络赌博之中。
从2007年11月至2008年7月间,陈某、邢某、吕某等人投注赌资金额达到了100多万元,黄某因此非法获利6万多元洗码钱和8000多元提成。但在参与投注的黄某下线人员中,大家一共输了60多万元。
2008年7月,黄某等人非法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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