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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裘武军
2008年09月19日09: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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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更是市民关心的问题。9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市民究竟抱以怎样的态度呢?记者日前在街头进行了采访,发现大部分市民还不知道新规定的出台,只有少数市民表示清楚此规定。
据了解,新《规定》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的要求。
“这新规定出台,我们以后选购食品肯定是方便多了。”市民高女士早在8月底,就从报纸上得知这一消息,并抱有很大的期待。对待食品选购,高女士最关心的就是食品的新鲜程度,因此每次购买前她都会先看看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但有时候,真想找到这个她还得花上一会功夫。
“去买食品,尤其是在小店里,很多食品的包装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要么印刷模糊,要么就干脆‘藏’在角落里,每次为了找这个,我都看得眼花。这次新规定要求食品标识应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那我以后找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也就容易多了,买东西也更放心了。”高女士告诉记者。
与高女士一样,40岁的陈女士也知道这一信息。“这个规定让我们消费者能够明白消费,我当然欢迎。”陈女士告诉记者,经常看到媒体报道食品质量出问题,但有的却无法追究厂家的责任,原因就在于包装上没有食品产地或产地不够详细。新《规定》增加的新要求,规定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产地,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这样一来,购买的食品万一发现质量问题,也能够及时联系到厂家了。
在超市方面,记者采访了国商超市与三江购物有限公司嵊州商场,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些时间他们就传递了这个信息,他们对于《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也有一些了解,超市今后在进货时,对9月1日以后生产的食品要求肯定会更加严格。
记者随后联系了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主要是针对9月1日以后生产的食品,目的就是为了让消费者能明白消费,放心消费。规定实施前,质监部门已提醒相关企业做好准备工作,接下来,他们即将展开具体工作。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9月1日以后生产的食品时,要注意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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