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省道甘霖收费站要再次“减负”?
人大代表有呼声交通局长挺关心!
嵊州市交通部门表示将赴外地考察邻县收费方式再行定夺
10月7日,嵊州市交通部门就该市37省道收费站过路费问题,与长乐镇的嵊州人大代表们进行沟通,并表示将听取人大代表们的呼声,赴邻县考察省道收费站的收费经验再行定夺。
37省道收费站位于甘霖镇,也是该市唯一的省道收费站。2000年,该收费站经省交通厅和物价局批准收费。2005年3月30日,因长乐、甘霖、贵门、里南和石璜等乡镇居民要求37省道收费减负的愿望强烈,经省交通厅和物价局批准,嵊州车牌的小车和货车准予购买该收费站的月票,其中轿车的过路费月票收费标准为100元,首次实现了为该市过往车辆“减负”。
日前,37省道嵊州收费站的收费“减负”一事,再次成为长乐、甘霖、贵门、里南和石璜等地的热门话题,许多司机和企业投资者对这处收费站颇有说法。有些市民还拨打该市的市长热线,认为该收费站收费期限已到期,应该及早拆除。
长乐市民邢某向记者称,他的工作单位在嵊州市区,每月过往收费站要买100元月票,很多人跟他一样每年要多掏1200元过路费。 嵊州一家单位的李某称,日前他请投资商去甘霖镇看工厂,与该投资商打的到甘霖后,在结算车费时,被出租车司机额外收取了20元过路费,该投资商也对在该地投资的意向产生了动摇。
10月6日,长乐镇的嵊州人大代表马坤坪就37省道嵊州收费站的上述问题,向该市有关部门进行咨询,要求对相关乡镇进行收费减负。昨天上午,嵊州市交通局局长林克就37省道过路费收费问题,专程到长乐镇与当地的人大代表进行了沟通。
7日,嵊州市交通局办公室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37省道嵊州收费站的收费是合法的,有依据的。其提供的浙政办(2002)8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年限是“2000年9月1日起到2030年8月31日”。该负责人表示,收费期限还没有到期,同时收费和减费等问题,需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