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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裘武军
2008年10月10日09: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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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限塑令”三个月来,市民已经逐渐习惯了“去超市、商场购物,将不再提供免费塑料袋”这项规定。不过,从10月1日起,“限塑令”的范围又将扩大,超市、商场免费提供的,用来装水果、米、面等生鲜食品的食品预包装袋(手撕袋),也被列入了禁用范围。从10月1日起,手撕袋(连卷袋)除了明确禁止当作购物袋使用外,卷袋上还须标明“食品用”、“QS”等标志及生产厂家的相关信息。
无标志手撕袋还在大量使用
昨天上午,记者走访市区部分大型超市发现,无任何标志的手撕袋还在大量使用,而且成了部分消费者的免费购物袋,由于节日期间用量大,一些超市服务人员还忙着“补货”。对于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手撕袋相关规定,大部分商家交出了“白卷”。
自“限塑令”实施几个月来,成效还是较为显著的。据本市某连锁超市统计,现在,每天塑料袋的使用量仅为“限塑”前的五分之一,其中有超过六成的消费者选择了自带环保购物袋购物。昨天,记者走进这家超市,发现自带购物袋的顾客确实多了不少,品种繁多的环保购物袋取代了以往千篇一律的白色塑料袋。
不过,在该超市的水果、水产、蔬菜以及零卖果冻、糕点、糖果的柜台旁,仍摆放着不少可自取的筒装手撕袋,一些顾客一取就是两三个,而不少人根本就没有购买这些产品。难怪自“限塑令”实施后,这类手撕袋的用量上升较快。
在该超市一楼的蔬菜及干货区,无任何标志的手撕袋也是遍地开花。从健康角度说,用不达标的手撕袋装蔬菜还能理解,但商家也许是为了方便消费者,将原本散装的白糖等也用不达标的手撕袋一袋袋装好了。
在城东南的某大型超市,记者看到的也是如此,无任何标志的手撕袋也成为部分消费者的购物袋,而商家对此大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据悉,从10月1日起,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手撕袋标上“食品用”及“QS”标志,是为了消费者的健康。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受消费习惯的影响,一些消费者还是用不达标的手撕袋装熟食、面包等物。一位姓张的消费者说,国家出台有偿使用购物袋的政策后,超市作为购物袋的消耗大户,节省了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有利可图,超市是落实该政策的最好场所之一。而国家出台的手撕袋的相关政策,对超市来说要增加小部分投入,落实情况远远比不上购物袋。超市不能及时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不仅没尽到义务,也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
应尽量避免用塑料袋装熟食
据业内人士介绍,市面上的塑料袋可分无毒塑料袋和有毒塑料袋两种。无毒塑料袋是用聚乙烯、聚丙烯和密胺等原料制成的,可以用来包装食品;有毒塑料袋多用聚氯乙烯(PVC)制成,不能用于装食品。现在一些经营户为了降低成本,大多使用便宜的一次性塑料袋,由于没有经过消毒,有的表面还有滑石粉,如经常使用这种塑料制品装熟食,特别是热包子、馒头等食物,虽然不会引起突发性病变,但会使人体健康状况下降,等于慢性食物“中毒”。在日常生活中,虽然离不开塑料袋,但消费者应尽量避免用塑料袋装熟食,并掌握一些识别塑料袋是否有毒的知识。
无毒的塑料袋一般呈乳白色、半透明或无色透明,有柔韧性,手摸时有润滑感,表面似有蜡,遇明火易燃,离火后仍能继续燃烧,无异味;有毒的塑料袋颜色混浊或呈淡黄色,手感发黏。无毒的塑料袋比重小,将塑料袋按入水底后放开,它会很快浮出水面,有毒塑料袋则恰恰相反。如果用手抓住塑料袋一端用力抖,发出清脆声者无毒,声音闷涩者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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