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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挑选乳制品。
核心提示:
“三鹿奶粉”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至今一月有余。正当大部分市民以为事件可告一段落时,奶粉事件又起波澜。质检总局、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于日前发出通知,要求9月14日之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全部下架。
记者昨天走访市区各大超市后发现,部分商家已紧急撤下没有贴标的9月14日前生产的液态奶。但昨天上午记者在走访商业城部分副食品批发部及北直街一些食品小店时,发现这些店仍在促销9月14日前生产的液态奶。记者问店员是否知道国家六部门的紧急通知,多数表示不知情。
“买二送一”、“买一送一”……国庆节后,我市各大商场、超市最吸引人眼球的就是琳琅满目的牛奶促销价格牌。但是,近日质监总局、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六部门紧急通知9月14日前生产的国产奶粉、液态奶全部下架的消息让一些市民手足无措,因为他们刚买的牛奶很多是9月14日前生产的。
“‘蒙牛特仑苏’在搞‘买一送一’活动,10月13日我也从超市买了一箱,不知道有没有问题?”昨天,姚女士对记者说,她买来的一箱“蒙牛特仑苏”牛奶生产日期是8月29日,送的牛奶也是8月29日生产的。这位女士告诉记者,当时促销现场买牛奶的人很多,有些市民一买就是两箱,因为62元一箱的“蒙牛特仑苏”牛奶属于液态奶中的高档产品,推出如此实惠的特价活动,市民自然要争相购买了。
根据国家六部门的紧急通知,要求乳制品生产企业对在2008年9月14日以前生产的,或未经批批检验三聚氰胺的乳制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液态奶,必须全部按照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限量值”,依据有关标准进行清理检查和批批检验。上述产品已进入市场销售的,乳制品生产企业要全部进行清理检查和批批检验。
昨天上午,记者采访市工商局获悉,目前,全市工商部门向各个超市、商店以及村零售点等销售者紧急告知,对清理检查范围内的各种乳制品,要求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就地封存。“任何要上架的,需每批次的检测报告,9月14日以前生产的乳制品,检验符合‘限量值’规定的,在产品包装上要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相关标识,才可以重新上架进行销售。” 市工商局消保科有关负责人表示。
而记者走访国商、三江等超市,已经难觅9月14日前生产的国产奶粉、液态奶的踪影,工作人员告知,“昨天就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奶制品进行了下架处理。”记者在国商超市看到,像“光明优+纯牛奶”及“光明舒睡奶”虽然是9月14日前生产的,但经检验符合“限量值”规定,已在产品包装上加贴了“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相关标识。
对于液态奶和奶粉,记者在超市货架上看到,除了一些新鲜牛奶保质期较短,都是近些日子生产的以外,连一些保存时间相对较长的常温包装的牛奶和奶粉,生产时间都在9月底10月初,清一色的“近期”。
消费者能否退货?我市一位超市工作人员说,现在通知只要求下架,没有说产品有质量问题,也没有表示可以退货,所以只能等国家检测后的结果。
液态奶下架后,部分消费者担心现在销售的这批奶是否仍旧含有三聚氰胺。昨天,记者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发现,10月14日公布的最近一次三聚氰胺抽样检测结果显示,在14个省(市、区)39个品牌122批次乳粉检查中,所检查的均符合国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质检总局对9月14日以后生产的部分乳品进行抽样检测也均合格。
鉴于最新的下架通知,业内人士提醒市民,以后再购买液态奶时要注意查看日期,现在家中还存有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液态奶,不管什么批次什么品牌,应该暂停饮用,等待国家质监、工商部门检查与通知。
新闻背景:
国家六部门联合发“下架令”
近日,质监总局、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超市、商店、城镇和农村零售摊点等销售者,必须将所有9月14日前生产的液态奶,无论什么品牌、批次,立即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就地封存,由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批批检验。经检验符合限量值规定的,须在单体产品包装上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识,才能重新上架销售。9月14日以后生产的已经过批批检验三聚氰胺含量符合限量值的乳制品,不加贴以上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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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前生产的乳制品,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识后才可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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