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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裘武军
2008年11月12日08: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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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全市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获悉,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有新变化,内容包括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60元,财政补助90元等。
我市自2005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合作医疗受益面不断扩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已建立起覆盖全市农业人口的医疗保障制度。4年来全市累计受益 156.61万人次,累计报销金额1.24亿元,参合率已从2005年的79.94%提高到2008年的97.99%。住院报销标准、门诊报销标准和最高报销限额逐年提高,乡镇卫生院住院最高报销比例从2005年的40%提高到2008年的60%、门诊报销标准从2006年的10%提高到2008年的25%,最高报销限额从2005年的1.2万元提高到2008年的5万元。
据悉,2009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从2008年的100元提高到1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60元,财政补助90元。连续参加合作医疗2年以上(含2年)的农民,最高报销标准每增加1年提高1000元,即2008年起连续参保,最高报销标准为5.1万元,2007年起连续参保,最高报销标准为5.2万元,2006年起连续参保,最高报销标准为5.3万元,2005年起连续参保,最高报销标准为5.4万元;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最高报销标准提高到5.5万元(有关政策本报另作报道)。
副市长夏春燕在会上要求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深化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质量,强化部门合作,切实做好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
市人大副主任陈自军、市政协副主席杜洪苗参加会议。
另据悉, 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费用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委负责收缴,全市要在今年12月1日前完成2009年的个人统筹费收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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