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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08年11月24日10: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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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下旬,市工商局在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和各工商所登记注册大厅推出了个体工商户经营场地使用示范文本,供前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群众使用。前来办证的群众只要填好格式文本,附上所有权证复印件,即解决了个体户经营场所证明问题,再也不用在其他部门间东跑西跑了。这一措施较好地解决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中的一大难题。
个体工商户一般都是规模较小的个体劳动者,开店、办个小厂的经营场地大都以租赁的形式解决,业主在租赁经营场地时通常都与产权所有人以协议的形式确定关系,由于双方法律知识有限,在订立协议过程中,常常只有租金和期限这几个主要内容,个体户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如出现转租、装修等情况很容易与所有人产生纠纷。加上以前在个体办理营业执照时出具场地使用证明的部门较多,文字表述方式各异,造成场地使用证明不规范、内容不齐全等问题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办照的便捷。
该局在多次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拟订了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格式文本,该格式文本除规定了如租赁期限、租金及缴纳期限、出租方和承租方变更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对租赁期间装修、修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免责条件等情况进行了格式化规范。该格式文本的推出,进一步规范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行为,方便了办事群众,一推出即受到了办事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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