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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裘冬梅
2008年12月01日08: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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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钦苗,副主任陈自军、沈颂理、李永承、叶江仁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丙,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国新,副市长赵祥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飞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嵊州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编制情况及成果的报告》和《关于城市规划和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市政府关于调整2008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调整2008年市重点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的情况报告》和《关于调整2008年嵊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部分预期目标的情况报告》。
朱钦苗在会上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年来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并指出,规划和建设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提升相适应,要与当地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相适应。要做到科学论证、准确定位,使规划符合我市实际;要加强《市域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以及专项规划的无缝对接,规划编制后要严格执行;要按照“富规划、穷建设”的原则,做到超前规划、量力建设;要高度重视城市功能的布局与完善,适应发展要求;要始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
朱钦苗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千家万户、方方面面,影响很大,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组织执法检查,安排周密,检查到位,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维护。朱钦苗同时指出,社会治安是个动态概念,政府和司法机关要清醒认识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加大宣传力度、投入力度、打击力度、防范力度,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高效执法,切实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审议提出,检察机关要结合实际,加强研究,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实效,积极扩大社会效果,进一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和维护司法公正,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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