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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房产新政”出台 购买48平以上可办城镇户口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张亮宗  2008年12月23日08:30:46 
    同一户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享受首套住房政策

  继绍兴“房产新政19条”、绍兴县“房产新政26条”之后,日前,嵊州市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嵊州“房产新政”的出台,除了在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等方面跟绍兴“房产新政19条”类似外,同时还给许多居民落户到嵊州市区带来便利。

  嵊州“房产新政”规定,凡在嵊州市内购买合法房屋48平方米以上的,房屋产权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凭房产证可办理嵊州市内城镇居民落户手续。这让来自四川的民工李柱龙一家兴奋不已。

  李柱龙夫妇在嵊州市某厨具企业打工,他们表示,目前手头的存款并不多,而且该市所有新开发的楼盘,极少有48平方米的,所以先考虑在该市北门新村买二手房子,

  这样明年将上学的儿子还可以在就近的学校读书。

  嵊州“房产新政”的出台,也受到开发商的欢迎。该市一家房产公司的老总称,该公司最新开发的一处楼盘,上月还销售了10多套,而这个月连看房的人都“门可罗雀”,新政的出台可以带动新的购房者,销售量也有所上升。同时,开发商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也有不少。主要表现为项目开发方面的资金压力有所减轻,如土地成交后,可以适当调整出让价款的支付期限,调整期限内受让人免交滞纳金。

  一位业内人士还表示,新政还规定,对按期动工确有困难的开发商,由受让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增加不超过一年的开、竣工时间,“这切实减轻了开发商的压力”。

  此外,新政还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贷款政策,该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首次由25万元提高到35万元。同时,引进人才购房,还可以在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购房者“减负”。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职工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该市新政策还简化存量房交易纳税申报手续。对出售自住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内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收取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

  值得关注的是,嵊州“房产新政”还明确界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对象,对一户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允许变更购房主体名称。在房屋初始登记前,经购房双方提出申请,合同网上备案允许购房主体名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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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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