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绍兴市爱卫会在各县(市)爱卫会自查推荐基础上,对照《浙江省各行各业卫生检查评分标准》、《绍兴市卫生村考核评分办法》,经绍兴市爱卫办组织人员书面审核和现场抽查,确定了2008年度绍兴市级卫生村、卫生单位名单。崇仁镇马家坑村和崇仁税务分局、崇仁人民医院分别被命名为“绍兴市卫生村”和“绍兴市卫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