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频道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嵊州专题 | 嵊州论坛 | 外媒看嵊 | 视频在线 | 国际国内 | 政务频道 | 文化频道 | 生活频道 |
综合新闻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国际国内 -- 嵊州专题 -- 视频在线
[论坛注册]  [登录]  
   嵊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国际国内 >> 长三角区
江苏出台一揽子保障民生新文件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2009年01月21日14:21:51 
    新年伊始,省法院出台一揽子保民生文件。1月18日,记者走访省法院民一庭庭长和参与文件起草的法官,听其细释三个指导性文件惠及百姓的具体条款。

    包工头追偿工程款,转包人难逃干系

    [纠纷现状] 省法院民一庭庭长刁海峰告诉记者,全省法院2008年受理的一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是3838件,比2007年上升1134件。起诉到民一庭的建筑工程款一、二审案件,标的大的几个亿,小的也有几百万。这类纠纷直接影响到实际承包人即通常所称“包工头”是否能如约拿到工程款,民工能否拿到应得工资。目前导致纠纷频发的原因中,“由于发包人层层发包,有些转包人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占相当比例。

    [司法新规] 由省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被告参加诉讼。发包人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在包工头要求发包人给付工程款时,发包人如抗辩,应当举证。

    [解读] 刁海峰解释说,该司法新规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包工头和民工的合法利益。

    医患纠纷先行调解,有法律效力

    [纠纷现状] 医患纠纷依然逐年上升。2008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988件,比2007年的747件上升了33%。而2005年到2007年,此类案件增幅在10%左右。

    [司法新规] 省法院和省卫生厅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明确,除了人民法院的诉讼调解和司法行政机构的人民调解外,医患之间签订的调解协议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医患纠纷应当由实施医疗行为的医疗机构和患者先行协商,经协商达成的协议,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经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达成并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解读] 刁海峰说,明确前两种调解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将医患纠纷“合法调解”关口前移,目的是推进诉调对接,主张以非诉讼的渠道尽早解决纠纷,使患者得到及时的再救治。但同时提醒,由于每一款调解协议都具有了法律效力,患者在签订时,都要慎之又慎。  

    房东想卖房,必须书面通知房客

    [纠纷现状] 民一庭法官王淳说,近两年来,房屋租赁纠纷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房东出售房屋前,未通知到房客”是较突出的矛盾。而法庭上,房东常常振振有辞:“我多次电话通知你,你的手机已停机,我就视作你默认。”

    [司法新规] 现在,仅仅电话通知不行了。《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人本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而且要告知出卖租赁房屋的事实、时间及相关条件。承租人对出租人出售的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解读] 王淳说,该《意见》是近10年来我省关于城镇商用房、住房租赁问题出台的第一个系统性、规范性的专门文件。强调房东应该“书面通知到房客”,规范了租赁双方的程序合法性,也是为了进一步保障“居者有其屋”。

  相关文章
编辑:李航程
分享到: 转播到浙江微博 浙江微博 转播到新华微博新华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嵊州新闻网”或电头为“嵊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嵊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嵊州新闻网”,并保留“嵊州新闻网”的电头。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来说两句:(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昵称: 输入答案:
>>文化生活
我市新增4名省级非遗传承人
若无娇嫩双唇 口红再多又有何用?
羽绒服不再遭受人们的嫌弃了 为什么?
东风本田“机油门”激怒车主
宝马8系旗舰官图首次发布 有望亮相车展
翻拍剧别只消费情怀,价值观要与时俱进
《移动迷宫3》科幻动作三部曲终结篇上映
我要投稿
新闻总机:0575-83111111
新闻热线:0575-83119666(编辑部)
        0575-83119777(记者部)
武哥热线:0575-83887000
推荐阅读
互动专区
视频新闻
1月29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8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7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6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9日帮忙三人行
1月26日帮忙三人行
1月25日帮忙三人行
1月24日帮忙三人行
· 【专题】聚焦2018浙江省两会
· 【专题】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 【专题】聚焦2018·嵊州两会
· 【专题】全力打好“八大战役”
· 【专题】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专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行时
· 喜迎十九大 砥砺奋进 勇立潮头
· 【专题】“嵊州文创”人物专栏
· 第三届嵊州创客、创新项目大赛
· 打造剡城"红立方"引领文明新风尚
· 创全国文明城市 我们在行动
· [专题]公益救生杆 为市民安全护航
· 创食品安全城市 享健康安全饮食
· 专题:深化五水共治 剿灭劣Ⅴ类水
· 聚焦2017·嵊州两会
· 撸起袖子加油干·2017全国两会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