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会场 (马玉龙 摄)
今年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2%;工业性投资增长10%;自营出口增长15%;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 .4%,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下降3.6 %。
昨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在嵊州剧院召开全市工业经济大会,回顾总结2008年工业经济所取得的成绩,全面部署2009年经济工作。市委书记郭敏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盛秋平主持会议。市领导朱钦苗、王生灿、马志龙、王旭波、何国英、朱晓董、吕丙、闾小锋、宋国新、李宝仁、俞仲兴、夏春燕、赵祥军、郑法根、周晓东、马永信、孔志刚在主席台上就座。
会议回顾总结了2008年全市工业经济工作。一年来,面对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和激烈动荡的宏观环境,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工业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82.45亿元,同比增长15.5%;工业性投资50.69亿元,同比增长6.8%;自营出口10.81亿美元,同比增长27.7%;工业用电量9.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成绩来之不易,当前正进入宏观经济的“减速期”,发展面临诸多困难,要客观分析当前的经济形势,既要充分认识形势的严峻性,又要善于在危机中把握机遇,看到自身的优势,坚定发展信心,牢牢把握嵊州的发展定位,增强责任意识,最终实现“赶超发展”。
会议指出,2009年是困难之年、机遇之年、关键之年,全市上下必须同心同德,加倍努力。今年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绍兴市委“两创”总战略,紧紧围绕“工业强市、和谐惠民”的工作主线,抢抓机遇,破难而进,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切实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努力开创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新局面。根据这一总体思路,今年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2%;工业性投资增长10%;自营出口增长15%;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 .4%,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下降3.6 %。
会议要求,今年具体要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要全力解困,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要深入开展“走进企业、破解难题”专项行动,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重视解决企业的资金链问题。二是要主动出击,拓展内外两个市场。要巩固和拓展外贸市场,大力开拓国内市场,政府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三是要苦练内功,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要大力实施产业集群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倡导节能减排。四是要抢抓机遇,加大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力度。要强化招商引资,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加大项目推进力度。
郭敏在会上指出,2009年是宏观经济环境的转折之年,是嵊州“赶超发展”的关键之年,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抢抓机遇,以积极冷静的头脑应对挑战,以创新的思路与举措破解发展难题,在全社会形成上下同心、团结奋斗的良好氛围,营造“工业强市”的良好环境。一是要在新的起点上不断解放思想。要破除依赖等靠的思想,树立自强自立的意识;要破除消极畏难的情绪,树立负重拼搏的意识;要破除固步自封的心态,树立开放包容的意识;要破除条条框框的束缚,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二是以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区域竞争力。要全面实施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企业商务成本,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健全优化服务长效机制。三是政企同心,谱写“工业强市”新篇章。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优化配置各类优势资源,采取扎实有效的对策措施,确保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企业家要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加大投入;要抓紧“冬练”,加快转型升级;要善待员工,确保人心安定、企业稳定。
盛秋平就贯彻会议精神作了强调。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工业经济是跨越发展之本、改善民生之根”的理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大会的精神上来。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措施,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做好今年的工业经济各项工作。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做到工作更加有效、保障更加有力、服务更加到位,努力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平稳健康较快发展。
会议对2008年度乡镇(街道)、部门先进集体和优秀领导干部,2008年度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度工业企业30强和嵊州市杰出企业家,2008年度成长型企业30优和嵊州市优秀企业家,嵊州市第一家上市企业浙江三鼎工具有限公司,2008年度纳税前20强企业,2008年度开放型经济工作目标竞赛考核先进单位,2008年度全市工业投资强度十佳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十佳企业和节能降耗十佳企业,2008年度十佳科技型企业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甘霖镇、市国土资源局、市开发委、巴贝集团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参加会议的还有副市级以上领导;市人大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工委主任,市政协党组成员、专职常委、专委会(办)主任;市工商联、农工党、民建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人大专职正副主席(工委正副主任);市级机关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发改局、经贸局、科技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土局、外经贸局、环保局、开发委、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班子成员;部分年销售500万元以上规模工业企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