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农办获悉,2008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258元,比上年增加了993元,已连续24年位居全国各省区首位。
统计显示,2008年浙江省农业增加值达到1095亿元,比上年增长3.9%,首次突破100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
突破9000元,自1985年以来连续24年稳居全国各省区之首。
2008年,浙江省粮食总产量达到155亿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已占总承包耕地的28%,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生产主体的成长;农村服务业快速发展,全省"农家乐"经营农户达到1.5万户,营业收入近40亿元;同时全省完成环境整治村4471个,169万农户从中受益。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等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参加合作医疗农民达到3094万人;农村扶贫开发也取得了新进展,全省扶贫开发重点由解决区域贫困为主向解决个体贫困为主转变,省扶持的29个县完成下山搬迁7.3万人。
浙江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认为,浙江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农民收入能连续24年位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很大一个原因在于农民收入的多元化。统计显示,目前浙江省7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已稳定转移到二三产业,农民即使不直接经营土地,也不会影响其基本生活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