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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马渭员 2009年03月10日09:1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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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崇仁镇逵溪村的夏老伯在越秀北路违规设摊卖蔬菜,被市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可令夏老伯没想到的是,执法人员没有进行罚款,只是对其进行了一番口头教育,并向他发放了一张“设摊导示卡。“城管部门能够给我一次机会,感觉比较有人情味,内心也容易接受。”对此,夏老伯显得口服心服。
城市流动摊贩具有便民和扰民的双重属性,如果对其放任自流,不符合城市管理的要求,如果只堵不疏,又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充分体现人性化的执法理念,结合《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从今年年初开始,市城管执法局开始推出“首违免罚制”,对擅自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等行为,当年首次的可以免予处罚。
据悉,推出“首违免罚制”后,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首次擅自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将依次遵循下列程序操作:立即拍摄现场照片,并视情形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平面图》等形式收集现场证据;填写《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交由当事人签名或捺印,并当场交付给当事人;将违章事实和当事人有关情况记入《首违免罚档案》;最后向当事人发放设摊导示卡,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免予罚款。
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赵红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首违免罚遵循引导与取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力求通过教育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是城管部门推进的一项人性化执法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环境,构建和谐城管。
记者手记:将“首违免罚制”称之为较有人情味的执法,并无过褒之嫌。毕竟,对于生活并不宽裕的小商小贩来说,即使数额不大的罚款也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稻草,这也是部分“首违免罚制”接受者发出由衷感叹,并表示配合的原因所在。 或许在常人看来,“首违免罚制”比罚款缺乏杀伤力;但从长远看,“不处罚礼遇”却可以潜移默化地养成人们的规则意识,并有效提升城管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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