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三界镇黄石村75岁的村民郑阿士高高兴兴地从村里领到了市社保局发放的养老保险金账户。从09年3月起,黄石村符合条件的村民可以享受每月150元的养老保险。
为解决失去土地的村民的养老保险问题,黄石村郑林生书记带领村干部为失地村民申请了养老保险金。经过半年的前期准备工作,村里第一批符合年龄要求的108名老人领到了养老金。其他不符年龄要求但自愿参与养老统筹的村民,在达到条件后就可以到市社保局凭养老保险证换取保险金帐户。
根据嵊州市政府规定,是农业户口且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失地农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参加养老统筹,其中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就可领养老保险金。所领的保险金根据所缴费用的高低决定,所缴费用由个人、集体、财政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