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三角频道4月9日消息:09年伊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这是最高院首次发文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建立专门的诉讼接待服务部门,实行立案、收费、诉讼事务等办案流程一体化受理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而记者了解到,常州市新北区法院已设立的诉讼服务中心成效显著,早于全国开始了便民司法的尝试。
4月3日,记者在这里采访诉讼服务中心。简单的官司,在这里可以一站式“搞掂”,免去了老百姓奔波之苦,同时通过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也缓解了“案多人少”的难题。
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
[现场] 蒋勤俭是一年要在法院代理100多起交通事故的法律工作者。4月3日一早,他来到常州市新北区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一起诉讼的保全手续和一起案件的立案手续。在一站式服务窗口,花了十几分钟,蒋勤俭当天的工作即全部完成。
“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雷静芳告诉记者,中心设有专人“首问负责”,专门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并帮助当事人查询案件相关信息。
“一件民事案件,如按正常流程,立案、排期、审理、判决等,有时候需要一个月乃至更久。一站式服务,就是要缩短这一时间。”常州市新北区法院院长吴建国说,目的就是让老百姓“少跑一次腿、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
法官“导诉”,诉调对接
[故事] 春节前夕,来常州打工的苏北农民邵某在建筑工地干活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造成腰部压缩性骨折。因其与承包方钱某在赔偿问题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便采取“极端方式”,被解救下来后,邵某带着一线希望来到新北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服务中心,办案法官没有按照一般流程进行审理,而是联系双方当事人及当地政府共同协调,当天下午即召集三方到工地所在地罗溪镇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过数小时努力,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一起可能产生恶劣影响的纠纷,就这样尚未进入审判程序就已化解于无形。
诉讼中心由法院实行“门诊式”接待,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指导选择最恰当的纠纷化解渠道来解决矛盾,定纷止争。中心将这个做法称为“导诉”,类似医院的“导医”服务——法官会告诉当事人:纠纷,适合进入诉讼程序还是调解程序。
雷静芳告诉记者,像邵某追讨工伤赔偿的纠纷得到快速调解这样的方式,在该中心有个专有名称——“立案调解”。这是便民利民的又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这样方式调解的案件,包括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较小和事实清楚的债务纠纷案件等。
是司法温暖,也是“诉讼分层”
[数字] 2008年底的统计显示,尽管新北区法院收案数年均增长达25%,但积案却首次出现了负增长。
仿佛一枚硬币的两面:诉讼服务中心的成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另一方面,它也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难题。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洪鲁说,近年来,基层法院收案逐年剧增,法官的工作处于长期超负荷状态,有的一线法官一年办案超过了300件。如何解决法院“案多人少”与人民群众便捷司法需求的矛盾,成为众多有着相同情况的基层法院亟待解决的问题。姜洪鲁认为,成立诉讼服务中心,是司法为民之举,客观上,也破解了法院的共性难题。他透露,今年6月前,常州两级法院将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
省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方明说,设立诉讼服务中心,这一司法创新顺应了“诉讼分层”的理论——简单的案件,能快速审理则快速审理,能调解则调解。审判资源如此优化组合后,不仅减轻了老百姓的诉累,也使一线法官从琐碎的审判事务中解脱出来,保证了法院审判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