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记者 袁维霞 通讯员 何益明 陈军 2009年06月15日10:59:30 |
|
|
人性化角度出发 检察机关不批捕
为给参加高考的儿子凑足学费,“糊涂老爸”竟然想出去行窃的点子“赚钱”,不料刚出手就被抓捕。6月12日,通过综合考虑,为使孩子免受更大影响,市检察院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对这个“糊涂老爸”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
“糊涂老爸”为我市一村民钱某,他与老婆离婚后,一人拉扯着儿子长大,尽管生活非常贫困,但钱某还是很高兴,因为儿子非常争气,品学兼优,并已在读高三,下半年即可升入大学。今年5月份,想到儿子要去读大学,他盘算了一下家中的财产,感觉不够儿子交学费,便想出一个点子:去偷一辆拖拉机,卖掉后给儿子凑学费。
5月11日凌晨1点钟,钱某与其外甥张某经过商量,一起去我市甘霖镇苍岩桥头附近的一个弄堂里偷了一辆有方向盘的拖拉机,两人将拖拉机推到马路上后,便拿出摇手柄将拖拉机发动起来,此时刚好有民警经过,钱某被抓个正着,事后张某也被警方抓获。
6月10日,市公安局以钱某、张某涉嫌盗窃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受理此案后,深入了解有关情况,认为钱某系初犯,犯罪动机是为儿子读大学凑学费,盗窃拖拉机的价值为2300元,赃物已返还给受害人,而且钱某的儿子为高三学生,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思想品德也很好。如果批捕钱某,他儿子读大学的钱更加无处落实,这必将影响他儿子读大学。鉴于以上情况,检察官认为通过村干部做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可以对钱某实施不批捕。
联系钱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后,6月12日,村干部来到市检察院,提出了取保候审的请求,并称愿意做钱某的保证人。检察院认为,钱某尽管已构成盗窃罪,但因其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于是,检察院对钱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官告诉记者:“检察机关要把遵循法律与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在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击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从宽处理原则,对虽已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此案,检察院正是采取了这样的处理方法,而不是法外开恩。通过这样的处理,也将钱某儿子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使他不因父亲轻微犯罪而可能失去读大学的机会。”
6月12日下午,钱某回到了家里,他的儿子万分高兴,因为悬在心上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下了。
一个贫苦的家庭,一次冲动的盗窃,一次人性化的办案,经过这一切,我们希望钱某会更成熟和坚定,最后用自己的双手、正当的途径去赚钱,去供儿子读大学,去改变自己的生活。
|
|
|
|
|
|
|
|
|
| 新闻总机:0575-83111111 |
| 新闻热线:0575-83119666(编辑部) |
| 0575-83119777(记者部) |
| 武哥热线:0575-8388700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