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意见在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引进人才、实施品牌战略、节约集约发展以及推进平台建设、实施产业升级、对外开放合作等作了具体规定。
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按照企业纳税销售、税收贡献、成长速度,评比“工业企业30强
”和“成长型企业30优”,被评上“30强”、“30优”的企业,在税收、用地和融资上享受优惠政策,同时设立100万元企业家培训专项资金,用于“30强”、“30优”企业经营者的培训。为鼓励企业上市,意见阐明对第二、第三家实现股票上市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政策支持,以后上市的按照募集资金额给予0.5%的奖励。实施品牌战略,对企业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及“全国质量奖”等一系列荣誉的,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根据该意见,嵊州市将继续在对外开放合作上进行创新。该市设立内资招商专项资金和外资招商专项资金各150万元,用于组织各类招商活动,并鼓励世界500强在国内投资的企业、知名上市企业、著名民营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的企业及境外企业到嵊州直接投资兴办企业,对一些优秀项目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实行“绿卡制”,特别重大项目实施“一事一议”扶持。(来源: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