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人口计生委获悉,上海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同时鼓励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比如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妻,能按照政策生育第2个子女。
据介绍,目前我国正处于新一轮生育高峰期,人口增长的压力仍然很大,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当前我国和上海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因此,我国和上海的生育政策都没有变,国家要求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上海现行的生育政策是: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根据《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城镇居民有9种再生育条件,农村农民除了城镇居民的9种条件之外,还增加了3种,共有12种再生育条件。
上海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说,上海面临着日趋复杂的人口问题,其中一个方面,就是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给城市可持续发展带来严峻挑战。2008年,全市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300.57万人,占户籍人口21.61%,老龄化程度已经接近日本、瑞典等世界人口老龄化最高的国家水平,比全国高一倍。上海鼓励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按照政策再生育第二个子女,以期降低人口年龄中位数,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应对老龄化的挑战、包括未来可能出现的劳动年龄人口短缺状况。据悉,上海已经采取了系列措施,包括利用社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上门告知,入户入门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心理咨询、政策技术辅导等服务。
上海市从2004年起取消了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夫妻须隔4年才能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全市再生育办理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08年达到7302例。从实际生育情况看,上海现在每年新出生人口中的计划内二孩生育数量逐年增多,2005年为2910人,2006年为3177人,2007年为3934人。
据悉,目前上海独生子女家庭的比例已经高达97%。去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推出的独生子女保险,已经销售近7万份,发生理赔案件40多例。独生子女保险是由政府推动的商业保险性质项目,是一项专门为独生子女量身定做的产品。缴纳一年60元的参保费用,一旦发生意外,最多可获得超过6万元的赔偿,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