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在江苏省淮安举行全国“住房保障及市场调控高峰论坛”,一种保障房建设的新模式——“夹心层”家庭与政府“凑份子”买房形成的共有产权房让与会者眼前一亮。
据介绍,自2007年淮安首创这一新模式,经过姜堰、泰州、如皋、苏州等几个城市试点,我省已有近2000户“夹心层”家庭通过这个途径圆了住房梦。中房协的有关领导称,虽然制度本身还有一个完善的过程,但它的最大贡献在于,为更多的“夹心层”多开了一扇圆梦的门。
百姓和政府“凑份子”,共买一个“家”
7月13日,记者在花园般的如皋市颐园二期找到了拆迁户王永明的新家。
一说起自己的新家,王永明就激动起来。“你想不到吧,我们这个家是和政府‘凑份子’合买的。”他告诉记者,他家原来的房子不到50平米,又矮又破,前年政府拆迁,按拆一还一算,他也高兴不起来,“城里根本就找不到50平米的楼房,添钱买又买不起。”就在王永明一家犯难时,如皋出台了《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试点办法》,在主城区拆迁改造中试点搞共有产权房。该办法规定,像王永明这样的拆迁户,余下的部分面积可由政府从住房保障基金中出资购买,为国有产权,国有产权部分由购房户租赁使用;买房户经济条件允许后,可一次性购买所住房国有产权部分。王永明家现在的房子面积为79平米,其中,有29平米是政府按拆迁安置指导价1350元/平米上浮30%即1755元买的,他家和政府“共住同一屋檐下”。对余下归政府的那部分产权,王永明表示,在规定的五年内,肯定要买回来。按照共有产权房相关政策,五年内是原价回购,而处于城中心的颐园以及周边的小区,目前的房价已超过4000元/平米。“这样的好事,都是托的政府的福。”王永明开心地说。
来自省建设厅的信息说,自江苏在全国率先试水共有产权制度以来,已有近两千户家庭通过与政府按比例“凑份子”圆了住房梦。
解决“夹心层”难题,成为保障新热点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是我省实现“住有所居”这一重大民生理想的重要探索。随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那些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属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保障范围的“夹心层”成为新的关注热点。
去年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宣布,将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由中低收入家庭改为低收入家庭,对中等、中低收入家庭以限价销售的政策性商品房来加以保障,以构建更科学合理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这一改,将30余万住房“夹心层”纳入了保障范围。根据规划,到2010年底,全省筹集廉租住房不低于3.6万套,经适房共建设15万套,将基本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
据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夹心层”住房难,我省创造性地提出了扩大廉租房保障收益面,将廉租房保障对象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展到低收入家庭;鼓励发展“共有租屋”,即重点针对新毕业的大学生和特殊困难群体的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等新举措。除了这些保障方式外,不少城市还把保障视野拓展到有一定买房实力但又“差点钱”的新的“夹心层”,并创新推出了一系列新的保障方式,如南京的限价房、南通的保障性商品房以及无锡的国土定销房等。其中,由淮安首创的共有产权房最引人关注。其核心是通过市场产权经营手段,帮助想买房但又“差点钱”的“夹心层”家庭通过与政府按比例“凑份子”共同买房,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它的最大贡献在于,在实现住房保障过程中引入了市场调节机制,实现了租售并举。”业内专家解释说,困难群众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可以先购买一半以上的产权,对剩下的国有产权份额的面积,可以5年内赎清,也可以交租金长期居住。这其中,贯穿了政府通过经营产权为更多“夹心层”提供住房保障的崭新理念。这种共有产权制度,是继经济适用房、解困定销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形式后江苏的一种创新。
创新推广,为困难家庭圆梦多开一扇门
按照江苏的政策,5年内,共有产权户可以按照最初的购买价逐步或一次性从政府手中购回剩余产权。当然,如果无力购买剩余产权,住户可以一直居住下去,只是无法上市交易而已。
据淮安市房管局局长邵明介绍,作为首创试点城市,淮安取得了良好效果。两年多来,该市东风花园、新新家园、洪福小区等共有产权房让千余户“夹心层”家庭圆上住房梦,随着共有产权模式的日趋成熟和不断推进,更多新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相继建成,真正达到政府、社会、群众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四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