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频道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嵊州专题 | 嵊州论坛 | 外媒看嵊 | 视频在线 | 国际国内 | 政务频道 | 文化频道 | 生活频道 |
综合新闻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国际国内 -- 嵊州专题 -- 视频在线
[论坛注册]  [登录]  
   嵊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国际国内 >> 长三角区
上海首次发布城管执法暂扣物品处置规章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记者陆文军 2009年07月27日17:09:07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近日发布《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保管和处理暂行办法》,并将于8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强调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暂扣物品将依规退还。并且将严查执法人员执法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违法者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保管和处理暂行办法》,同时2007年发布的《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管理规定(暂行)》废止。新办法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变更,新增对暂扣物品销毁和城管执法行为的监督与违法处罚规定。同时更注重服务性,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也提出更多要求。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的颁布,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行使暂扣物品措施的管理,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据了解,新办法加强了措施的实施规范,要求在实施暂扣物品措施时,现场要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清点,制作《暂扣物品告知书》,并需告知当事人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及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处理方式等。

    同时强化暂扣物品保管,要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设暂扣物品保管仓库,实施专人保管,不得损坏、调换、挪用等。     

    另外还明确了暂扣物品的处理规范。首先明确当事人接受处理的期限,对易腐烂等不宜保管的,要求一般以当日下班处理完毕为准,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暂扣物品,规定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同时对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易烂、易腐鲜活物品的处理,则由原来的“视情捐助公益事业单位”变更为“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用变卖等方式处理,但必须留存证据”。

    其次规定当事人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退还给当事人。此外还规定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的处理方式,包括变卖、拍卖等,此外还明确变卖、拍卖等所得价款,折抵罚款后剩余部分退还当事人,当事人不明确的,上缴国库。此条款改变了拍卖所得价款一刀切全部上缴国库的行为,更多地顾及了当事人的利益,也更人性化。

    另外,新办法还对暂扣物品销毁作出了更加详细严格的规定,“对暂扣物品进行销毁的,现场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制作销毁笔录,注明销毁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销毁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由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可以进行现场拍照、摄像,存档备查”。

    此外,新办法还着重强调对城管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以及对城管违法行为的惩罚规定。新增了“市城管执法局应当定期对城管执法总队、区(县)城管执法部门的暂扣文书使用以及暂扣物品管理、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 对城管执法人员在暂扣物品管理、处理过程中出现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个条款。

  相关文章
编辑:李航程
分享到: 转播到浙江微博 浙江微博 转播到新华微博新华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嵊州新闻网”或电头为“嵊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嵊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嵊州新闻网”,并保留“嵊州新闻网”的电头。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来说两句:(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昵称: 输入答案:
>>文化生活
我市新增4名省级非遗传承人
若无娇嫩双唇 口红再多又有何用?
羽绒服不再遭受人们的嫌弃了 为什么?
东风本田“机油门”激怒车主
宝马8系旗舰官图首次发布 有望亮相车展
翻拍剧别只消费情怀,价值观要与时俱进
《移动迷宫3》科幻动作三部曲终结篇上映
我要投稿
新闻总机:0575-83111111
新闻热线:0575-83119666(编辑部)
        0575-83119777(记者部)
武哥热线:0575-83887000
推荐阅读
互动专区
视频新闻
1月29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8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7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6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9日帮忙三人行
1月26日帮忙三人行
1月25日帮忙三人行
1月24日帮忙三人行
· 【专题】聚焦2018浙江省两会
· 【专题】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 【专题】聚焦2018·嵊州两会
· 【专题】全力打好“八大战役”
· 【专题】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专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行时
· 喜迎十九大 砥砺奋进 勇立潮头
· 【专题】“嵊州文创”人物专栏
· 第三届嵊州创客、创新项目大赛
· 打造剡城"红立方"引领文明新风尚
· 创全国文明城市 我们在行动
· [专题]公益救生杆 为市民安全护航
· 创食品安全城市 享健康安全饮食
· 专题:深化五水共治 剿灭劣Ⅴ类水
· 聚焦2017·嵊州两会
· 撸起袖子加油干·2017全国两会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