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讯 日前,嵊州法院的立案调解室里,傅女士从被告手中拿到了22万元欠款。她很惊喜:“没想到这么快拿到了钱,多亏法官做了这么多调解工作。对了,我去撤诉。”
主审法官沈祝军也笑了:“算是又将‘短板’补高了点吧。”他说,该院分析了月初省高院下发的1-6月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评估数据后,不强调49个项目中有32项处于全省平均值以上、实际执行率等8项排名靠前,而着重通报了20个相对排序靠后的项目,民商事案件履行率较低就是其中一项。通报中为此提出了注重审执兼顾、集中清理未结案等具体要求,于是法官在审判各环节都特别注意案结事了。傅女士就是其中的受益者。
2008年11月,陶某因急需周转资金,经人担保向傅女士借款30万元,约定今年2月归还。到了日子,陶某却称资金困难,认欠不还,傅女士催讨无果只好起诉。法官发现该案案情明了、证据充分,下判不难,但原告能否实现债权却是未知数。于是,法官先后找到陶某和担保人,多次促使双方和解。傅女士也让了一步,最终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通报靠后项目是嵊州法院为求进步而釜底抽薪之举。该院依托省高院的审判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把法院管理建立在质效评估体系这张“体检表”上。各项评估数据有靠前有落后,但该院认为,根据“木桶定律”,“短板”才是实际工作质量的决定性因素。他们建立了质效评估数据一月一分析一通报一督查制度:每个月收到省高院评估数据的3天内,分析通报工作领导小组就找出“短板”,明确改进要求并落实整改,整改不力的追究责任。
“自曝家丑”的结果,就是落后者奋起直追。6月份的数据显示,曾被通报的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比5月上移了12位、二审改判发回率上移了8位。像傅女士这样的受益者也还有不少——民商事案件履行率上升了近8个百分点。
嵊州法院副院长、质效管理办公室主任郑哲说,让质效评估体系做法院管理的“指挥棒”,更科学、更符合审判规律。法院工作的好坏、法官工作的好坏,让评估数据说话最真实。接下去,该院决定建立自己的评估体系,给每名办案法官建“体检表”,每月来晒晒业绩、提高“短板”,从而推动整个法院工作的进步。
撤诉后走出法院,傅女士依然一脸笑容。她并不知道这背后的一切,她只感觉一身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