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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记者 梁易辉 实习生 金科 通讯员 嵊检 2009年08月27日17:3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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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事故,牵扯出一起轿车盗窃案。当事人因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需住院治疗,公安机关对他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其间,为逃避法律责任,他又偷偷从家里溜掉。最终,他还是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08年5月20日,嵊州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天下午4点左右,一辆乘坐5人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在嵊州市蒋镇至绍兴县王坛镇之间的路段翻倒在路坎,多人受伤。在调查当事人时,交警发现,当事人裘某所持的驾驶证是假的。经过进一步了解,警方查实,这辆轿车是报失车辆。
原来,35岁的裘某没钱买车,却很想弄辆车玩玩,便打起了邻居家黑色桑塔纳的主意。2008年2月10日凌晨3时左右,裘某进入邻居家的车棚,用事先准备好的摩托车钥匙捅开桑塔纳车门,然后搭线点火发动车子,偷偷将它从崇仁镇开到了嵊州城区。
在嵊州城区某车辆修理厂,裘某要求修理工更换桑塔纳门锁,之后,还把车主驾驶证上的照片换成自己的。第二天晚上,在嵊州城区官河路西侧老潘快餐店门口,裘某卸下了停在此处的一辆桑塔纳轿车车牌,把它装在偷来的轿车上,原来的车牌则被他藏到了轿车后排座位的夹缝处。
此后,裘某一直“占用”着这辆车子,直到同年5月20日发生翻车事故,被警方查获。
裘某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需要治疗,去年5月24日,嵊州市公安局对他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但是谁也没想到,到了9月10日左右,裘某对家人说外出借钱,离开了家。公安机关传讯裘某的时候,他未能及时到案,严重违反了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这时,他原先在使用的手机停机了,连他家人都不知道他的去向。
今年6月21日,根据群众举报,裘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并迅速被检察机关批捕。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 (来源:绍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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