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夫之灾并不因为她们恪守妇道而怜悯她们,残酷的现实,让她们年纪轻轻就守了寡。
在“一女不事二夫”的传统观念、“夫为妻纲”的道德规范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封建礼教重重禁锢下,她们孤身只影,在没有男耕、唯有女织的清贫岁月中,痛苦地打发自己的余生……
一一份用累累白骨和浓浓鲜血织成的历史档案
翻开1934年版的《嵊县志》,有三卷是不忍卒读的。这就是卷十九至卷二十一的《烈女志》。150多张发黄的纸页上,载满了数以千计、几乎只有姓而无名的所谓“节孝、贞烈、贤媛”女子的名录。这是一份用累累白骨和浓浓鲜血织成的历史档案,从中可以看出嵊州先民中的女性,受封建制度的残害是何其深重而惨烈,不由得令人悲怆,浩叹不息。
从志书中简得不可再简的记述中,我们依然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贞妇们,勤劳、慈爱、善良、忠诚地“呵护”着自己的丈夫,“侍奉”着自己的“舅姑”(公婆)、“哺育”着自己的儿女。然而,夺夫之灾并不因为她们恪守妇道而怜悯她们,残酷的现实,让她们年纪轻轻就守了寡。在“一女不事二夫”的传统观念、“夫为妻纲”的道德规范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封建礼教重重禁锢下,她们孤身只影,在没有男耕、唯有女织的清贫岁月中,痛苦地打发自己的余生。
二艰难的守寡生涯
志载,守节之妇多在二十多岁到三十多岁这个年龄段。年轻的则有十七八岁的。如“郑文荣妻钟氏,年十七寡,抚遗孕子尊三,卒年七十七”,“朱高孟妻年十八,夫亡守节”,“张珊桂妻黄氏十九寡,家徒四壁,子甫三月,抚之成立”。还有婚后三月即守寡的,“沈继贤妻邢氏,年十九适沈,三月而寡,遗腹生男,家日贫落,纺绩抚育,苦节三十的。”
与她们婚姻生活极其短暂相对应的则是守寡岁月的极其漫长。“马庆河妻金氏,三十五寡,卒年九十八”,守寡长达63年。比她更长的是“诸生魏高钅监妻叶氏,年二十五夫亡,生子懋祖,抚养成立,为邑诸生,卒年八十九”,与她同创守寡64年纪录的还有“黄义坤妻竺氏,年二十八寡,守节至九十二而卒”。至于守寡半个世纪左右的,几乎多不胜数。如此漫长的面对残月青灯的守寡生涯是如何捱过的,今天我们已经找不到详实的记述,形诸文字的唯有马节妇求氏一例。她“年三十三寡,家贫,舅姑老且病,孤二均幼。氏提篮行乞,日行数十里,以奉舅姑二孤。舅姑殁,负奋 筑土为坟,二孤亦成立”,可见活得多么地艰难啊!
三为保“贞节”之名,所付出的惨重代价
鲁迅先生在《我之节烈观》中说:“节烈难么?答道,很难。”是的,作为贞妇,在那“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时代,可以作人生依附的人不在了,家庭是残缺的,心灵是破损的,生活是苦涩的,在众多外部势力的侵犯和干预下,她们无力抗争、再生,为了持节,只能毁灭自身。以两位周姓人家之妇为例:“周亮德妻尹氏,年十九,夫死无子,舅姑欲夺其志,氏断发毁容”;“周楞妻高氏,年十九,楞亡,孤未目卒也(婴儿满百日或周岁叫目卒)。父怜之,讽使他适(用含蓄的话劝她改嫁),便引刀自裁。自始不复见逼。家徒四壁,旋毁于火,氏处之怡然,鞠孤成立,年七十余卒。”她们为保“贞节”之名,付出了多么惨重的代价!
更有甚者,以殉葬来表明自己“从一而终”之心。“袁日跻妻施氏,年少无嗣,跻病剧语妻曰,身后事惟汝自裁。氏泣日,夫妻相随,生死不移。夫死殓中堂,氏即入房投缳(上吊)死”。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在封建道德、礼教的虎口之中。
深受其害的还有尚未婚嫁之女。志载,有个叫柴绍恩的人,聘妻张氏,她十九岁那年,男方将要来迎娶时,突然讣闻来报,说绍恩病死了。张氏要去送终,父母不答应,她居然绝食两天,父母只好送她去。办完了丧事,父母劝她回家,她说:“绍恩不在了,我怎么能安心地回去呢?”她又绝食四天,日夜啼哭,哀伤不已,终于病倒。父母舅姑忙着替她请医生,她推辞说:“我如果不在现在死去,今后也要横死的,那就更伤两家父母之心了。今病而死是正命,不用请医用药了。”她就这样悲惨地告别人世,追随那个曾经与她有过婚约的人而去了。
她们的刚烈之举,是生死不渝的爱情,还是死心塌地地“认命”——认为身为女子,命该如此,无怨无悔?
四即使是知书识礼的女子,也会被封建礼教逼得自觉地进了这条死胡同
让我们来读一首题为《水面荷花》的诗吧:
飘零且莫怨东风,薄命能消几日红,
洗净浮华香在肩,肯随飞絮堕泥中。
诗的作者丁氏,是周尚化妻。尚化家贫,且有病,无力举办婚礼,丁氏把他接回自己家中,将父母给她的嫁奁全卖了,给尚化治病。不到一年,尚化还是死了。丁氏要殉葬,写下了这首诗以明心志,并说“不如此,生不如死”。可见即使是知书识礼的女子,也会被封建礼教逼得自觉地进了这条死胡同。封建之“礼”,害人之烈,杀人之酷,令人叹为观止。
五一把杀人不见血的软刀
在封建时代,每一个贞妇、烈女的一生,都是一部被剥夺、被凌辱和被侵犯的历史。人间所有的苦难和不幸都由她们来接纳、收容和承受。设“男女之大防”,言“男女授受不亲”,又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
“金成钧聘妻张氏,未婚过门,孝事舅姑,一日持衣往洗,有狂生某戏抚其身,女泣涕归,姑问之曰,儿身岂可为某抚耶?遂绝食。父母舅姑百计劝解,终不听,饿十七日而卒。”
周恩棣妻袁氏,则因一句话而“服药自尽”。志中记述稍详,那是光绪甲午年(1894)夏,一天丈夫外出至夜未归,不料对袁氏垂慕已久而不可得的邻居某甲,悄悄潜入袁氏房中躲于床下。不待他动手,丈夫回来了。半夜丈夫起床小解,触到潜伏者之手,拉出一看是某甲,以为他是来偷钱财的,次日便把他拉到村中长者面前,某甲招供:“我哪里是为钱财而去,我是为女人而去。”就是这一句话,袁氏知道后,流着泪对家人说:“这让我有何面目见人?我不能再活下去了。”说罢悲伤已极,家人劝慰,终不解。服药自尽时,袁氏已怀孕数月,死时腹部上下震动,见者无不落泪。
至于不忍被溃兵、山寇、乡氓及轻薄弟子调戏、奸污而自杀者,多不胜数,惨不忍睹。
六封建迷信还要她们自觉地“圭刂肉和药”
贞妇、烈女们的生活,已经累得难以形容,然而封建迷信还要给她们再插上一刀,这就是要她们自觉地“圭刂肉和药”。
“圭刂”字今不多见,意思是用尖利的刀子把肉从骨头上剔下来。迷信说法,割下手臂上的肉,和药一起煎,可见奇效。可谓无稽之谈,害人不浅。
杜能仁妻郑氏,“年十五归杜,圭刂股疗姑疾,未几能仁病亟,亦圭刂股渗药,愿以身代卒,哀毁过甚,氏亦卒”。
“童廷筠女玉梅,家贫,兄弟并出外经营,自矢终养父病,私祷于神,圭刂右臂肉和药进”,父卒后,“同治癸亥七月嫡母病剧,女复圭刂左臂以疗。两次圭刂臂,不使人知,及丧葬毕,始疼痛出,左右臂示兄嫂,刀痕宛然, 而疾已不可治矣,于八月卒,年只二十岁”。
七即使列为贞妇,也不能使用自己的名字
在封建社会,妇女处于弱势群体中的最底层,即使列为贞妇,也不能使用自己的名字。该志中有姓者数量逾千,但多为清朝中晚期时的人,至于以前肯定大有人在。因为明朝是奖励贞节最厉害的朝代。朱元璋在做皇帝之初,于洪武元年就颁布诏书:“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彼时贞节之风大盛,代有沿袭。可以列入名录者,想必多多。然而正如志中小序所言:“苦节多出寒门,贞烈横罹于浩劫,其事往往为輶轩(轻车)采访之所遗,故烈女之见于史志者千万中无一二焉”。可见志中姓名湮没者,不可胜数。我们只能以沉痛的心情,为这些可怜的无名氏致以深切的哀悼,而别无他法。
温故而知新。我们是从这条历史通道上走过来的。历史过程中的辛酸和苦难,往往最容易看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从立体的角度去了解历史、感受历史、思考历史,会激发我们对建设小康而和谐的社会产生更加强烈的激情。读史明理,读史添情,让我们用读史得来的情理,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奋发有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