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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记者 马渭员 2009年09月18日09:2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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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我市2009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等三项保险的参保和缴费工作已经从9月1日起开始,请相关市民不要错过申报时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办理时间为9月1日至11月20日(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申报办理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10日),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10日。今年缴费的具体标准为:A档个人缴费标准654元/年,财政补贴账户标准327元/年;B档个人缴费标准1739元/年,财政补贴账户标准870元/年。
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1张到户籍所在行政村或社区办理,符合奖励条件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参保人员凭《嵊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在缴费时间内到嵊州农村合作银行开设活期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原参保人员只需在原扣缴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即可)。另外,符合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申报条件的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行政村或社区办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参保办理时间为9月1日至11月20日,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10日。在校学生由学校负责收缴,新参保人员在缴费时间内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存足应缴金额(原参保人员在缴费时间内在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银行活期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由银行按规定代为扣缴。其中60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200元/年,财政补贴250元/年;18至60周岁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300元/年,财政补贴150元/年;未满18周岁的人员(含18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50元/年,财政补贴70元/年;特困家庭低保人员免去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成年人450元/年,未成年人120元/年。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参保条件的人员,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理,在册学生儿童到所在学校(幼儿园)办理。
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三项制度”自去年实施以来,这一惠民利民政策逐渐深入人心。到去年12月底,全市新增城乡参保居民3435名,45036名城乡老年居民申领老年生活补贴,3357名被征地农民调整了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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