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取千分之八的高额回扣,王某等四人合伙为某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做起了联系人员参赌的违法工作。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嵊州市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4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不等的刑期,并处20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审理得知,这伙人于2007年10月开始涉足赌博。当时,有了“门道”的王某找到其他几人,商量去澳门买网络赌博账号和筹码做洗码生意,获取的洗码费按比例分成。从澳门“取经”回来后,几人分工负责,开始做洗码生意,一人负责管理账号和发放筹码,其他人负责联系参赌人员。
几天之内,他们共联系了5人,让他们进入太阳城网站,以“百家乐”形式,输入账号、密码进行赌博。每星期一根据参赌人员输赢情况结算资金,然后再与一个叫“阿辉”的人结账,洗码费回扣则当场扣下。熟悉相关程序后,这几人合伙代理经营了另一个太阳会赌博网站。
去年4月份,公安机关一举捣毁了该赌博窝点。至案发时,王某等人共组织发展了10多人参赌,共抽取了47.1万元的洗码费回扣。(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