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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2009年10月23日15:1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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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
——积累基层党内民主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经验
记者:《公报》提出“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基层民主建设在我国民主建设工程中有何特殊意义?
陈登才:《公报》提出“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这是我们党切实推进党内民主的新部署,也是多年来党内民主实践创新的经验概括。
党员的民主权利,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最根本的是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党内的主体是党员。能够切实保障党员这“四权”,就能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就能在党内生活中真正发挥党员主体地位和作用。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广泛凝聚全党的意愿和主张,充分发挥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以,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新形势下管党治党都是至关重要的。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中国共产党拥有约七千八百万党员,现在有三百五十多万个基层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政党,也是组织比较严密的大党,成为共产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所以,《公报》强调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是很有道理的。在党的基层组织中,使每个党员真正树立党员主体意识,提高党员的民主素质和能力,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在党内事务中发挥参与、管理和监督作用。从党内基层做起,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广开言路集中智慧,民主讨论凝聚共识,创新党务公开形式,丰富党内基层民主实现形式,推进党内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样,就能比较全面地积累党内民主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经验,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推进党内民主理论创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打下坚实的基础,更好地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从三个方面看待基层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记者:《公报》提出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出于什么样的理论根据?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进程中,出现党内民主滞后于人民民主的现象,那么应当如何看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呢?
陈登才: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中,以及对其他国家盛衰经验的借鉴中,我们党多次申明“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是我们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也是全国人民建设、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共产党要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首先要争得民主,使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掌握国家政权,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国家,是进行社会改革和建设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事业是人民的创造性的事业。没有人民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民主也是共产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没有党内民主就不可能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这就是《公报》提出“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基本根据。
然而,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进程中,出现党内民主滞后于人民民主的现象,那么应当如何看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呢?我认为:
第一,要明确这是我们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出命题。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如果不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又怎么能去带领人民进行人民民主建设呢?
第二,执政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要成为推进民主建设的表率,坚持“在实践中学习民主,在学习民主中实践民主”发挥表率作用。
第三,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是互动的、相互促进的。一般来说,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的人民民主是在党的领导、倡导、引导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也为推进党内民主提供经验,而党的组织吸取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民主建设经验,提高党员的民主素质和能力,又能够更切合实际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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