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动物交通肇事”案件
一方是无证超速驾驶的无牌摩托车,一方是载有狮子狗的电瓶车,在两车交汇时,电瓶车上的狗突然跳下来,撞在摩托车车头上,造成了一起“动物交通肇事”案件。近日,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动物交通肇事”案件,狗的主人为这起交通事故的损失“埋单”1万多元。 去年7月6日下午,金某骑电瓶车外出,出发时,他把重达20公斤的狮子狗载在电瓶车上。经过一个路口,金某的电瓶车跟一辆快速行驶、由金某初驾驶的摩托车交会时,坐在金某电瓶车上的狮子狗因受到惊吓跳了下来,撞到金某初驾驶的摩托车车头上。金某初摔倒在地,造成左腿骨折,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去年年底,金某初将金某告上法院,要求金某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共6万多元。 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经过审理,认为这起“动物交通肇事”案件的主要责任在于原告无证超速驾驶无牌摩托车;而被告在电瓶车上带饲养的动物上道路行驶,并且未采取适当措施,致该动物从电瓶车上跳下来与原告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对本次事故的发生也有过错,应负次要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金某赔偿金某初医疗费用1万1千多元,精神损失费1000元。 载狗骑车确实拉风,但狗很可能因受外界惊吓或刺激而闯祸,所以大家还是注意避免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