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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工商所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钉子户”
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周振军 2009年11月05日
10月29日上午,鹿山工商所部署力量,对鹿山街道白沙地村陶家自然村江西籍鄢某无照开设的板材加工厂和无证餐饮点进行了依法取缔。
据了解,这次整治行动是专门针对那些无照经营时间较长、多次责令办照而不予理会的“钉子户”采取的。
当事人鄢某于去年4月在陶家自然村租赁老旧厂房300余平方米,从事板材加工等。今年上半年,工商部门在巡查中查获其无证经营,遂责令限期改正。鄢某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熟视无睹。随后,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催促鄢某办理营业执照,鄢某一直以无生意为由拒绝办理,该工商所决定对这一非法板材经营点进行取缔。同日,鹿山工商所还对辖区内东南路、城西车站周边的无照餐饮点进行了集中整治和清理。
编辑:
赵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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