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嵊政办【2009】155号)文件精神,结合甘霖镇实际,将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本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是私人建房,具体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准备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成立组织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展开宣传活动。
2.期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主要内容是发出和张贴违法建设处理告知单,限令必须拆除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在7天内自行拆除,并将土地恢复原状。非法买卖、出租土地的必须在限定期限内解除非法买卖、租赁关系。
3.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主要内容是对当事人没有按照要求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力量,坚决拆除;对非法买卖、出租土地不在限期整改阶段纠正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完善总结阶段(2010年1月1日—1月31 日),主要内容是对本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