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国家的惠农新举措,真想不到如今我们这些个体户也可以卖化肥了!”嵊州市甘霖镇上塘头村的周某接过执照时,发自肺腑的感谢。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化肥经营11月 1日全面放开,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有相应的住所、经营场所;企业注册资本(金)、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数额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这是经营主体进入化肥流通领域的最低“门槛”,此举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提高为农服务的积极性和调动为农服务的参与度。
据悉,现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如准备增加化肥经营范围,也可以通过变更登记的方式取得经营资格。(来源: 绍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