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作者:记者 李苏英 2009年12月03日16:36:00 |
|
|
嵊州锦泰苑小区部分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当初买房签合同的时候明明是一套房子,后来却要办理两本房产证。”昨天嵊州的王师傅向记者反映自己的买房经历,跟王师傅一样周围还有不少邻居也遭遇了这样的怪事。
2007年7月,王师傅在嵊州城区的锦泰苑小区购买了一套117平方米的套房,并和开发商嵊州金丽达房产公司签订了合同,一切都按常规办理。去年3月,开发商交房,按之前合同规定,开发商将在交房后两个月内办好房产证,但是两个月时间很快过去了,王师傅迟迟没拿到房产证。
直到去年11月,房产商通知可以办理房产证了,但他们提出要收回原来的购房合同,重新签订另两份合同。在新的合同上,王先生看到,自己的房子被分割成两套,一套是30多平方米,一套是80多平方米。和王师傅一样,同楼层还有不少住户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王师傅没有签这两份合同。他表示,当初购买时明明是一套房子,合同也签订了,为什么后来又变成两套房子?而且一房两证对以后卖房会不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一套房子被分成两套,会不会代表自己改动了房子结构,将来倘若房子有了质量问题,责任是否就被推卸到业主身上?
带着种种疑问,王师傅和其他几位业主多次向房产公司反映,但一直未得到答复。今年4月,无奈之下,几位业主把金丽达房产公司告上法庭。
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透露,出现“一房两证”问题跟开发商规避“7090政策”有关。该政策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所以不少开发商在做方案时,对该政策变相执行,房子还是按大户型设计,但用分隔墙分隔成两套或多套,达到报批、报建要求,就出现了一房多证现象。
记者找到了嵊州金丽达房产公司的周经理。他告诉记者,当初房地产市场不是很景气,公司为了避些风险,才将房子设计成了两套。其实办理两本房产证对业主利益影响不大,就是多了点手续,相关费用都由公司承担的。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
|
|
|
|
|
|
|
|
| 新闻总机:0575-83111111 |
| 新闻热线:0575-83119666(编辑部) |
| 0575-83119777(记者部) |
| 武哥热线:0575-8388700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