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频道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嵊州专题 | 嵊州论坛 | 外媒看嵊 | 视频在线 | 国际国内 | 政务频道 | 文化频道 | 生活频道 |
综合新闻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国际国内 -- 嵊州专题 -- 视频在线
[论坛注册]  [登录]  
   嵊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今日嵊州 >> 社会文化
车祸后未及时报案,保险公司可否拒赔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09年12月04日10:18:50 
    背 景

  只因发生车祸后48小时内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对方竟称不予理赔。看着“负伤”的爱车停放在修理厂内无法脱身,车主邬先生万般无奈。

  今年10月下旬,邬先生驾车时不慎与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擦事故,他的爱车左后轮胎部件损坏,面包车前保险杠损坏。据修理厂初步估算,两辆车的修理费用共约5000元。之后,一直等到11月初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该起交通事故应由邬先生负全责,邬先生才委托修理厂联系他投保的某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不料,这家保险公司以“事故发生48小时内未向公司报案”为由,拒绝理赔,并称这是公司的硬性规定。据悉,“48小时内报案”是目前汽车保险行业的惯例。

  车祸后未及时报案,保险公司可否拒赔?

  律师说法

  “事故发生48小时内未报案,不予理赔”的保险行业惯例,依法属于无效条款。

  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及免除经营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的其他规定。格式合同、通知、声明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从公平角度及整个合同的规定看,保险公司要求司机及时报案是为了查明案情、确定责任。但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已对事故的基本事实、现场勘察情况、事故原因及当事人责任等作出了认定,那么车主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并不会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核实保险事故的相关信息。因此,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理赔。


  相关文章
编辑:李航程
分享到: 转播到浙江微博 浙江微博 转播到新华微博新华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嵊州新闻网”或电头为“嵊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嵊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嵊州新闻网”,并保留“嵊州新闻网”的电头。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来说两句:(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昵称: 输入答案:
>>文化生活
我市新增4名省级非遗传承人
若无娇嫩双唇 口红再多又有何用?
羽绒服不再遭受人们的嫌弃了 为什么?
东风本田“机油门”激怒车主
宝马8系旗舰官图首次发布 有望亮相车展
翻拍剧别只消费情怀,价值观要与时俱进
《移动迷宫3》科幻动作三部曲终结篇上映
我要投稿
新闻总机:0575-83111111
新闻热线:0575-83119666(编辑部)
        0575-83119777(记者部)
武哥热线:0575-83887000
推荐阅读
互动专区
视频新闻
1月29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8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7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6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9日帮忙三人行
1月26日帮忙三人行
1月25日帮忙三人行
1月24日帮忙三人行
· 【专题】聚焦2018浙江省两会
· 【专题】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 【专题】聚焦2018·嵊州两会
· 【专题】全力打好“八大战役”
· 【专题】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专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行时
· 喜迎十九大 砥砺奋进 勇立潮头
· 【专题】“嵊州文创”人物专栏
· 第三届嵊州创客、创新项目大赛
· 打造剡城"红立方"引领文明新风尚
· 创全国文明城市 我们在行动
· [专题]公益救生杆 为市民安全护航
· 创食品安全城市 享健康安全饮食
· 专题:深化五水共治 剿灭劣Ⅴ类水
· 聚焦2017·嵊州两会
· 撸起袖子加油干·2017全国两会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