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为全省首个通过省级验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12月11日下午,我市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成为全省八个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中首个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区。 我市自2006年被列为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以来,经过4年时间努力,实现了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等“四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到今年9月,全面完成了21个乡镇(街道)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任务。据统计,全市建成标准农田32万余亩,基本农田标准化率达到58.61 %。 由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的省级验收组,在副市长周晓东的陪同下,先后到长乐、黄泽等地实地检查验收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并听取了我市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省级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认为我市领导重视、投入机制健全、基础工作扎实,基本农田质量得到普遍提高,建设成果达到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的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