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频道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嵊州专题 | 嵊州论坛 | 外媒看嵊 | 视频在线 | 国际国内 | 政务频道 | 文化频道 | 生活频道 |
综合新闻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国际国内 -- 嵊州专题 -- 视频在线
[论坛注册]  [登录]  
   嵊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国际国内 >> 长三角区
宁波海归女硕士被害案凶犯获死刑 家属获赔52万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宁中法 2009年12月22日17:07:06 
    浙江在线12月22日讯 (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宁中法) 宁波27岁的海归女硕士毛某,8月16日在江北意卡菲西餐厅包厢内被青年男子屠浩雷举刀相向,身中多刀,在送往医院途中身亡。事发后,屠某没有逃离现场,向警方承认是自己动的手。

  12月22日上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屠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毛某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520469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屠某与毛某于2009年2月相识,后二人交往并恋爱。同年8月15日晚,屠某与毛某因琐事在电话中发生争吵。次日下午,屠某约毛某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86号“意卡菲”外滩店面谈。当晚6时许,毛某到达该店,与屠某在该店五楼7号包厢见面。二人聊天时毛某称与屠某性格不合并提出分手。至当晚7时许,毛某起身离开,屠某遂持随身携带的单刃尖刀猛刺毛某致毛倒地后,继续持刀刺、划毛某,毛某全身共被刺(划)中三十余刀。

  对于庭审时争议较大的被告人屠某是否曾委托他人报警和自首情节的问题,法院认为,被告人屠某关于其作案后曾委托他人报警的辩解,与相关证人证言以及其本人第一次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所作的供述不符。而且,相关证据显示,屠某行凶时已有现场群众报警,公安人员根据上述报警赶赴现场,并将屠某拘传至公安机关,屠某的归案不具有主动性。

  屠某关于其作案后曾委托他人报警的辩解,以及辩护人关于屠某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被告人屠某因感情纠葛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并应赔偿由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屠某作案手段凶残,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遂作出如上判决。

  相关文章
编辑:李航程
分享到: 转播到浙江微博 浙江微博 转播到新华微博新华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嵊州新闻网”或电头为“嵊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嵊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嵊州新闻网”,并保留“嵊州新闻网”的电头。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来说两句:(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昵称: 输入答案:
>>文化生活
我市新增4名省级非遗传承人
若无娇嫩双唇 口红再多又有何用?
羽绒服不再遭受人们的嫌弃了 为什么?
东风本田“机油门”激怒车主
宝马8系旗舰官图首次发布 有望亮相车展
翻拍剧别只消费情怀,价值观要与时俱进
《移动迷宫3》科幻动作三部曲终结篇上映
我要投稿
新闻总机:0575-83111111
新闻热线:0575-83119666(编辑部)
        0575-83119777(记者部)
武哥热线:0575-83887000
推荐阅读
互动专区
视频新闻
1月29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8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7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6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9日帮忙三人行
1月26日帮忙三人行
1月25日帮忙三人行
1月24日帮忙三人行
· 【专题】聚焦2018浙江省两会
· 【专题】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 【专题】聚焦2018·嵊州两会
· 【专题】全力打好“八大战役”
· 【专题】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专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行时
· 喜迎十九大 砥砺奋进 勇立潮头
· 【专题】“嵊州文创”人物专栏
· 第三届嵊州创客、创新项目大赛
· 打造剡城"红立方"引领文明新风尚
· 创全国文明城市 我们在行动
· [专题]公益救生杆 为市民安全护航
· 创食品安全城市 享健康安全饮食
· 专题:深化五水共治 剿灭劣Ⅴ类水
· 聚焦2017·嵊州两会
· 撸起袖子加油干·2017全国两会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