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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须知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吕柯 2009年12月23日 

  嵊州新闻网讯 一、参保对象:本市户籍连续满5年,16至60周岁(不含在校生)的城乡居民。已参加或享受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待遇人员(农村养老保险除外)不属于参保对象。

  二、缴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标准缴费标准分为A、B两档,个人缴费比率为8%。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农村户籍按A档缴纳;非农户籍可任选A档或B档,缴费档次一经选定,以后不得变更。

  三、待遇享受缴费年限满15年,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

  四、参保、缴费时间采用一年一缴的方式。每年的9月1日起为申请参保的时间,12月10日前截止缴费。

  五、参保缴费、参保申办所需资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4、符合计生奖励条件的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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