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察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通知强调,节日期间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更加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等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树立和维护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请吃和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和节日庆典活动。
通知指出,节日期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改进作风,把精力和时间放到了解群众疾苦和倾听群众呼声上,落实帮扶措施,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领导干部要带头减少接待应酬,一律不搞相互拜年。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举办节日活动为名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转移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