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3月3日至5日召开
1月22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钦苗,副主任陈自军、裘全顺、李永承、叶江仁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丙,副市长周晓东,市人民法院院长应芙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飞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嵊州市重点建设项目2009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计划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批准嵊州市城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项目贷款的报告。会议建议,市政府在安排重点建设项目时,要根据轻重缓急,严把程序关、规划关、资金关,同时要注重城市功能完善、民生保障、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投入的绩效控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把它作为最基础的民生工程来抓,通过大力发展基地建设、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加强市场安全监管等工作,“菜篮子”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发言中肯定了政府在推进“菜篮子”工程上取得的成效,同时建议政府要考虑市场的合理布局,改进市场安全监管,整合产销资源,加大对基地的投入力度。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定于2010年3月3日至5日在市区召开。会议还补选了绍兴市第六届人大代表。
朱钦苗在发言中指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人大常委会对此进行审议监督,体现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议政府要形成合力,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和监督,顺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菜篮子”工程建设是最基础的民生工程,在新形势下,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制订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市场布局,加强市场准入安全监管,确保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