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体制上还有漏洞
一位知情人说,在国土部门案件中,只有小部分 “土地爷”明目张胆违法乱纪,大部分则是利用 “灰色地带”——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与机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
房地产拆迁补偿安置、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土地所有权确权、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补偿费发放……国土部门的权力相当广泛,“口子”稍微放一下,就会带来巨大的财富。
在我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国土案件中,发现行政管理上存在的“朦胧区”是导致行贿和受贿案件的原因之一:一些“土地爷”故意模糊能办与不能办的界线,以此向企业负责人传达其谋求利益的信息,老板出于无奈,不得不花钱买“平安”。
在义乌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龚义一案中,义乌某置业公司拍得一个地块,快施工时,却发现这块土地上工作人员漏征了部分土地,于是向义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补征;没想到,这次补征后准备开工时,却发现居然还有漏征,这样又要再等,开工日期变得遥遥无期。老板刘某觉得实在耗不起,给龚义送去价值65000元的100条软壳中华香烟票,成功地调换了土地,才得以迅速开工。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陈信勇认为,行政管理上的“朦胧区”,不可能通过强化行业内行政管理的细节来彻底解决,唯一的途径则是法律监督,要求官员及其关系人的财产透明化。
有关专家指出:“如果将申报范围延伸至相关关系人,而不仅仅是家人,并且形成全国统一的网络系统,会对国土部门案件多发的状态形成一定的遏制。”(黄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