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弄些钱,里南乡村民袁某在获得自由才10多天,又将贼手伸向了儿童公园内的绿化树木,结果被人当场抓获。近日,袁某因盗窃罪,又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早在2008年9月份,袁某因犯盗窃罪被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去年9月9日刑满释放。
但袁某不思悔改,当他发现市区儿童公园内的绿化树木比较值钱时,为弄些钱,他又开始动起了歪脑筋。随后,在去年9月中旬的一天下午,袁某又伸出了贼手,他雇人挖掘了公园内一棵规格较大的金桂树,然后将这棵金桂树销赃至崇仁镇一村民处,而这一天,离他获得自由才仅仅10多天时间。
袁某尝到甜头之后,感觉好像没有风险,便在去年9月22日又一次出手:他叫人在同一地方、采用同样的手段,盗窃了两棵金桂树。正当他要将金桂树装车运走时,偷盗行为被人发现,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由于袁某所盗窃的金桂树价值较大,法院遂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