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考核组来我市考核“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受到肯定
3月10日,省司法厅考核组对我市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组实地踏看了我市申报的2008年度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三界镇南街村、长乐镇福全村和剡湖街道东浦社区。检查组通过听取有关“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情况,实地检查了有关硬件建设,查看台帐资料以及村(居)民问卷调查等,重点对该市创建村(社区)在依法完善民主自治机制、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律保障和服务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落实情况进行了解。
考核组充分肯定了我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认为我市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中工作规范、制度健全、执行到位;在具体工作中能结合本村(社区)特点,开展特色性的工作,载体丰富,形式好,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