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4日在嵊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 飞
2009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成绩。
一、围绕大局,紧扣中心,致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完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举措。认真贯彻市委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开展“深入企业助发展”、“检察干部联企业”活动,把握好企业的司法诉求,针对性地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经济转型升级的各类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共批捕扰乱金融管理秩序、市场秩序等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11人。依法妥善处理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涉企、涉众型案件,共批捕12人,起诉6人。
着力维护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围绕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深入查办涉农领域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立案查处受贿、挪用公款案件2件2人。通过召开案例剖析会等途径,着力提高农村干部的法律意识。
二、打防并举,化解矛盾,竭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综合治理多管齐下,深入推进平安嵊州建设。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423件65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13件63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624件1031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539件848人。
突出重点,保持严打声威。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加打击整治“两抢”大会战,着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密切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特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
把握政策,注重社会效果。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和有法定从宽情节的案件。深入推进认罪轻案快速办理试点工作,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有效提高诉讼效率。
攻坚克难,化解涉检信访。坚持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领导约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制度,方便群众来访,努力把涉检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大涉检信访化解力度,深入开展“涉检信访集中攻坚”、“涉检信访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化解”活动。
三、惩防结合,狠抓办案,努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反贪工作力度,推动廉洁行政。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查办大要案工作取得新突破,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10件。集中力量查办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先后在环保、国土、税务等系统立案查处受贿案6件6人。加强对热点行业职务犯罪规律的分析,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医疗系统侦破商业受贿案2件2人。
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推动依法行政。通过办案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围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抓好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规范行政。成立了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强化警示教育,组织重点工程人员到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深入国土局等单位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