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开展为公众提供服务电梯专项整治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在宾馆、饭店、商场、医院、政府机关办公楼及高层住宅楼等公共场所使用电梯数量持续递增,这些电梯已成为上述场所中必不可少的交通运输工具。鉴于目前这些场所使用电梯数量之多和日常使用情况的复杂性,特别是高层住宅楼的电梯,存在管理职权不明、管理不规范、维修保养费用开支困难等情况,如何有效地联合多方对此类特种设备进行管理,保障电梯司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已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促进电梯维保单位规范管理、提高维保质量,努力避免全市电梯事故的发生,市质监局落实四项措施,开展了为公众提供服务电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之一:调查摸底、建立档案,该局在制订整治方案过程中,对辖区内各维保单位开展了深入的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基本情况,并着手建立安全监管档案;措施之二:积极宣贯、提高认识,市质监局组织召开了各维保单位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宣贯会,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浙江省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DB33/ 728—2009)》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规范和标准实施后检验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措施之三:加强指导、提高能力,进一步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帮扶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同时制定救援预案与应急措施,确保电梯使用安全,进一步提高救援人员的救援能力;措施之四: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该局抽调人员对本辖区、本单位的电梯使用维修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联合各乡镇、街道办、各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的力量,通过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一个长效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消除各类特种设备的事故隐患。
通过对公共场所电梯使用单位的专项整治,带动全市范围内的电梯使用单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必须对设备依法申报检验,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同时促进电梯维保单位规范管理、提高维保质量,努力避免全市电梯事故的发生。
据悉,本次整治工作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底结束,分为自查自纠、督促整改、依法处理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