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通源乡中心小学组织广大教师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至此,全校掀起一股“理论学习热”。
本着工作、读书两不误的原则,学校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以办公室为单位,组织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探讨《条例》中的亮点,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地学好《条例》内容,把《条例》精神落实到工作实处,校园内,到处可见教师“岗位练兵忙”。
通过此次学习,让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了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与使命,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在今后的教学中,教师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教育科学的和谐发展贡献一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