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与老婆闹矛盾,通源乡村民周某竟然自制火器朝老婆射击。近日,周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10多年前,家住通源乡的村民周某与妇女邢某结婚,周某和邢某以及邢某一同带来的一个儿子与女儿组成了新的家庭。周某和邢某在长乐镇摆了一个早餐摊,通过做馒头、饺子,两人共同养育着这两个幼小的孩子。
结婚10年来,周某与邢某共同把这两个孩子养育成人,而周某自己与邢某则没有再次生育。
2008年,周某和邢某开始闹矛盾,两人关系越来越不好了。后来,邢某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要求离婚。但周某却一直不愿离婚,并不时劝说邢某,希望邢某回心转意。可邢某已铁了心,不愿意再与周某一起过日子了。
后来,周某越想越觉得自己很委屈,觉得邢某没有良心,两人相处了10来年,怎么说离就离?
为了报复邢某,周某自制了一种火器。去年7月9日早晨5时50分许,当邢某和一个雇工在摆早餐摊时,周某就用火器朝邢某射击,将邢某和那个雇工击伤。经法医鉴定,邢某等人的伤势均为轻伤。
周某随后外逃到义乌,后来经朋友劝说,周某向警方投案自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因家庭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致两人轻伤,虽因故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