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今年4—7月,省人大常委会将以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情况、跨界河流断面的水质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和处理情况、农业面源污染情况等四个方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自军在嵊州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