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我市从今年起,原《待业证》《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三证合而为一,将统一换发新的《就业失业证》,申领、换发工作已经于近日起开始。
申领、换发《就业失业证》的对象须具有嵊州市城镇非农户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失业的;承包土地被征用,且已办理农转非的;军人退出现役且失业的;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失业的;政府规定的其他失业人员。符合条件人员在5月15日之前到所在乡镇(街道)申领《就业失业证》。
另悉,城镇“4050”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也于近日起开始。2009年12月30日之前,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已“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失业登记时女年龄不满40周岁,男年龄不满50周岁,但在失业期间到达“4050”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报就业并个人自费缴纳社会保险金的,都可在5月15日之前,到户口所在地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