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近日,广西百色20岁的陈某与嵊州市仙岩镇某村的男子“结婚”后不久,就提出分手。为此,朴实的山里汉子心里很纠结,为娶“媳妇”花去数万元钱,没想到就要泡汤了。
王某是仙岩镇某高山村的男子,今年30多岁,由于种种原因此前没有娶妻,在山村务农的他,靠省吃俭用,建起了新房,做梦也想娶个妻子,好好地过日子。
去年年底,他在几位热心人的介绍下,得知广西百色姑娘陈彩燕的有关情况。经过热心人介绍,陈姑娘愿意来嵊州先看看王某家。双方约定,如果王某家的情况符合她的要求,就同意与王某结婚。
这一消息,让王某喜出望外,为了表示诚意,王某先行汇去了路费,请陈从广西来家里看看。陈来到后,感觉还可以,答应了这门亲事。王家盛情招待陈彩燕和热心的介绍人。之后,陈彩燕让王某陪同她一起返回广西老家,按广西的风俗,办了女方嫁女的酒宴。
王某表示,女方要去了15000元彩礼钱。广西那边酒宴办好后,陈就与王一起回到嵊州。在嵊州办了结婚酒,以后,两人就开始了新生活。
起初,两人相处比较和睦。
谁知好景不长,三个月后,陈彩燕多次提出要分手,想回老家,王某都不同意。先是耐心劝解,后来,两人还小吵过几次。日前的下午,陈彩燕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嵊州市公安局110电话,要求民警解救。当该市公安局仙岩派出所民警来到王某家时,陈当着民警的面跪了下来,声称王某多次打她,两人感情不和,她要求回家。陈彩燕多次求救,民警先行将陈彩燕带到派出所,并通知王某到派出所,对双方按法定程序进行笔录。
在该派出所,陈彩燕承认了自己家向王某要过彩礼的事,又说双方没有领结婚证。陈当场写下了15000元的欠条,欠条上限定了归还时间,坚决要求离开嵊州。
仙岩派出所民警表示,由于陈彩燕坚决不回王某家里,强烈要求离开嵊州,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妇女权益更应依法保护,为此民警把陈彩燕移交到该市救助站。
昨日,王某称自己为了娶这个“老婆”花掉了四五万元,需要几年才能还上,为此他以对方涉嫌诈骗,向仙岩派出所报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