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养老新政的深入人心,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日益高涨——
4月1日起,我市在绍兴各县(市)中率先开展60周岁以下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仅10天时间,就有20860人参保缴费,平均每天参保缴费达2000多人。
“从‘养儿防老’到‘参保养老’,随着传统观念的日益转变和社保新政的深入民心,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高涨。”市劳动保障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从今年1月份开始,全市11万名60周岁以上老人的基础养老金已经在每月25日前正常发放。为落实这一重大惠民政策,光基础养老金一项,市财政每年就增加支出8000万元。
“政府每个月60元的养老金,解决了我们老人的后顾之忧,我要活得更长寿。”长乐镇福全村68岁的钱德华老人的话很实在。
我市是全国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县市之一。根据新的《嵊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我市按照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将具有本市户籍、16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生外)、除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离退休人员以外的城乡居民纳入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真正实现了“全民社保”的目标。新制度坚持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待遇标准每月最低60元,最高达到323元。
为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落到实处,市劳动保障局通过广泛的宣传,使该项惠民新政家喻户晓。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市劳动保障局充分发挥信息一体化优势,直接将全市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员名单,下发到各乡镇(街道)进行核对、公示,使11万老人避免来回奔波,足不出户就能拿到养老金存折。同时通过信息一体化系统,将全市60周岁以下、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直接委托邮政储蓄银行一次性办理参保登记、委托扣款和缴费手续,市民只要跑一次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就能办好所有手续。这一做法,在省和绍兴市作了经验介绍并得到推广。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关键做好60周岁以下人员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实现今年参保缴费13万人的目标,使养老新政真正惠及百姓。